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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作者:渝水区法院 贺婧  发布时间:2010-03-08 10:23:05 打印 字号: | |
  2010年3月4日,新余市渝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平作渝水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月5日上午9时,经出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审议表决,该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2009年,渝水区法院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紧紧围绕“保稳定、保民生、保发展”工作主线,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2009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819件,审结2682件,审结率为95.14%,同比上升4.32%;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07件,其中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13件,执结1207件,执结率为85.78%,同比上升10.57%。全年全院共荣获了8项市级以上集体荣誉和36项个人荣誉。

  渝水区法院副院长胡平在报告工作时表示,2010年,该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能动司法,为大局服务;围绕法院管理中的难点,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队伍的整体素质;围绕群众反映、社会关注的热点,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围绕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拓宽渠道,做好接受监督工作;围绕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整体发展。

  新余市渝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认为,法院的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内容全面,求真务实,2009年区法院切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全面推进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高效的法律服务。对2010年工作的部署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