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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中级法院五种理念促调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肖兵生  发布时间:2010-03-05 13:50:03 打印 字号: | |
  新余市中级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从“促团结、保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五种理念,积极探索出调解工作的新途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9年,该院共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4件,诉讼标的459万,调解17件,调解诉讼标的235万元。这些经调解结案的案件,案后当事人均无反悔、无申诉、无上访。

  “刑案民案同等重要”理念。刑事案件公正司法,附带民事赔偿也在分清是非的前提下依法处理,不和稀泥。

  “老百姓案件无小事”理念。无论是杀人大案,还是轻伤小案,处理不好,涉案群众的生活都会受到影响,累积起来就是大问题,影响大局稳定。细心处理好每一起案件,老百姓感受到的是国家、法律的温暖。

  “程序公正保障当事人诉权”理念。无论案卷中有无联系方法,都千方百计通知受害人,细致耐心指导当事人诉讼,依法保障其诉权。 

  “换位思考”理念。不仅引导原、被告双方想对方之所想,审判人员也换位思考,对当事人多一份理解、多一份耐心,搭建好调解平台。

  “追求效率不以牺牲当事人权益为代价”理念。刑事案件审限短,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过分迟延,先对刑事部分进行处理,之后再对附带民事部分继续做工作,促成调解。虽然工作周期延长了,工作量也加大了,但真正实现了“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司法功能。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