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2010-02-23 14: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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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 元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诉讼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如因我方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由我方负责赔偿。
被申请人所有的财产线索: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注:“申请人”、“被申请人”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对被申请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电话等。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所在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