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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君院长向新余市人大会议报告法院工作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勇  发布时间:2010-02-07 11:00:42 打印 字号: | |
  2月6日下午,在新余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丽君代表该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李丽君院长在报告中回顾总结了2009年法院各项工作,客观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新的一年工作打算。

  对于2009年法院工作,李丽君院长概括为“五个进一步”: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高度关注民生,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落实;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自觉接受监督,司法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