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四项措施抓好法官培训工作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欧阳晶 发布时间:2009-12-18 14: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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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教育培训面向审判、面向基层、面向法官的原则,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着力提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全年共举办和组织干警参加各次培训35次,受教育培训人员达380人次。
一是严密组织实施。年初制定培训工作计划,详细安排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方式、授课人员等,并制定严格的考勤考核管理方法。健全法官培训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并从经费、办公设施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二是狠抓业务教育培训。立足审判执行这个中心,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积极组织和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活动,推进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高。今年以来,已选派60余名干警参加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预备法官培训、高级法官晋级培训等各类专题培训班,集中进行法学理论和业务技能学习教育,取得了良好培训效果。截至目前,市法院干警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88%,研究生学历(含在读)人员占19%。
三是创新培训内容。针对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新特点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司法新需求,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加速崛起”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大对国情市情、做群众工作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干警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水平。
四是改进培训方式。开展业务骨干结对年轻法官进行传帮带,充分利用本院局域网开辟法官视频窗口和法学研讨论文交流评比,并邀请专家学者结合司法实务辅导讲座、有效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实现由知识型培训向能力型培训转变、理论性培训向实践性培训转变、灌输式培训向互动式培训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