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无访”破难题
分宜法院落实司法为民工作纪实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袁铁亚 万琳 发布时间:2009-12-10 17: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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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涉诉上访这一难题,今年初,分宜法院在总结多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院党组提出在全院广泛开展“五个无访”活动,即:无访法院、无访审判庭、无访法庭、无访合议庭、无访审判员。今年以来,分宜法院“五个无访”活动取得了突出成效,没有一起案件因处理不当引发当事人上访。
为切实审理好关系民生问题的案件,分宜法院对涉及家庭困难的债务纠纷、劳动就业、交通肇事、医疗纠纷和农民工劳动报酬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分宜法院还通过司法救助活动,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因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贫弱者打得起官司;让确有冤情的老百姓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分宜法院共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11万余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实现案件审理的高质量、减少涉诉信访,制度建设是关键。为了降低涉诉信访,分宜法院认真制定了《涉诉信访工作实施细则》,每个审判庭都确定了1名负责涉诉信访工作人员。坚持“谁办案,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做到从源头上“减访”,建立和完善重访、排访、疏访、督访、回访机制,着力降低涉诉信访总量。
分宜法院把建立和制定科学的案件流程管理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要求在确保案件质量上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中的监督。制定出《案件评查管理办法》和《案件评查处罚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立案到庭前准备、分类、排期开庭、送达、结案、审理跟踪、收费、案件上诉及归档调卷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使各业务庭和法官有章可循。对审结的案件开展每月定期评查,对评查出案件有质量问题的在全院予以通报,严格按照《案件评查处罚暂行规定》,不仅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还影响责任人所在部门参加年终的评优评先活动。通过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的质量监督管理,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大幅提升,达到了95%,案件审结时间平均缩短了26天,简易和普通程序的平均结案时间同比提前了20天和18天。
分宜法院围绕“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改革和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其中,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3.5%,刑事附 带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97%,行政案件经协调原告撤诉的占87.5%。分宜法院还成功调处了一批涉及面广、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如备受社会关注的怡心花苑20多户房屋买卖、房屋拆迁等纠纷,收到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带着深厚的感情为民办事,一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是分宜法院化解涉诉信访的根本之策。从2008年起,分宜法院坚持每月定期或不定期院领导、庭长接待日制度,截止目前,共接待当事人245人次,现场立案31件,现场解决78件,印发宣传材料450余份。今年4月,分宜法院从辖区内各乡镇共聘任司法调解员兼信访联络员20名,形成了覆盖全县的信访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