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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人民法院从五个方面践行“司法的人民性”服务国企改革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杨晓珍  发布时间:2009-12-03 17:10:51 打印 字号: | |
  分宜县人民法院从五个方面践行“司法的人民性”服务国企改革。一是深入调研,出台服务措施。近年来,分宜境内一些设备陈旧、技术落后、长期亏损的省、市、县属国有企业,相继实行破产改制,该院迅速调整工作部署,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开展密集调研,出台了20项为企业服务的针对性举措,促使国企改制平稳有序进行。二是严把破产立案关。对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的破产案件依法立案,对政策性破产案件,改制补助资金没有及时到位,或缺乏职工安置预案的,建议企业先做好前期工作,暂缓立案。三是实行“人性化”审判。加大破产债权的清收,对破产涉诉案件缓、减诉讼费,通过调解妥处经济纠纷,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坚持 “放水养鱼”,在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促进债务人恢复清偿能力。四是助力招商引资。在破产案件审理中,积极推进企业资产优化组合,对有并购、重组意向的,指导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拍卖,使江西锻压厂、分宜水泥厂、分宜驱动桥厂等一批破产企业实现了并购重组,为安徽海螺集团、江锂科技有限公司等名优企业落户分宜提供了法律支持。五是妥善安置企业职工。依法处理破产财产,保证职工安置资金到位,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从财力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企业重组成功的,在就业上优先考虑原有企业职工,尽可能减少上访、群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生。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