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一案结两案 三当事人共言欢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简永根 黎绍文 发布时间:2009-10-29 08: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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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渝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来了两位当事人,他们分别是新余恒贸金属有限公司和新余万腾工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虽是执行案件的相对人,但两人脸上却都露着笑容,他们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称谢。
事情追溯到2007年的5月23日,恒贸金属有限公司向万腾工贸有限公司购买了9.9万元货款,当时只支付了6.4万元。后恒贸金属有限公司将货物出售给了北京中兴弘利商贸有限公司,因后者认为货物质量存在问题,拒付近5万余元的货款,故恒贸金属有限公司也拒付万腾工贸有限公司的余款3.5万元。双方均将之诉至法院,并获支持。
两件案件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终因两案的三角债务而负不相让。执行法官分析案情后认为,要想双方和解,必须先执行北京中兴弘利商贸有限公司所欠货款。随后,执行法官千里迢迢赴京将该公司的账号冻结。在强大的法律攻执下,北京中兴弘利商贸有限公司愉快地恒贸金属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促成了后者与万腾工贸有限公司的和解。自此,两案得以顺利执结,三公司也彼此间表示谅解,并愿意继续进行商贸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