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法院创新协调机制妥处行政纠纷
作者:分宜县法院 张小文 发布时间:2009-09-03 16: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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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分宜县法院创新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实行诉前、诉中、诉后全程协调,并重点抓好诉讼五环节协调,使行政协调率达95.2%,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有效化解了行政纠纷,促进了“官民”和谐。
一是诉讼前,加强对行政机关的联系与指导,对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产生的冲突或者有冲突苗头时,及时指导化解矛盾,使矛盾尽量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该院将协调贯穿于立案时、开庭前、庭审中、裁判前、裁判后等五个环节的全过程,充分把握每一个协调时机,力促双方和解,并做好判后的协调息诉息访工作。
三是案件进入非诉执行阶段,该院仍锲而不舍做好执行协调工作,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或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据统计,今年1-8月份,该院在走访中或经行政机关邀请化解行政争议12件,立案审查阶段协调解决6件,审判阶段协调促使原告撤诉的2件,判决1件(判决维持)。对判决案件,该院积极做好原告的息诉息访工作,进入执行阶段后,经协调,行政相对人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