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法院庭前调解成功率逾60%
作者:分宜法院 杨晓珍 发布时间:2009-08-21 15: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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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法院积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着力构建庭前纠纷调解机制,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稳步上升,其中庭前调解成功率达61.54%,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自设立调解中心以来,规定所有起诉到法院符合条件的民商事案件,都必须经过调解中心或者人民法庭进行庭前调解,对庭前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案件不再进入审判业务庭流转。调解法官抓住一切有利机会做好调解工作,通过采取“送达调”、“答辩调”,对农村当事人还深入案发地、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巡回调”,尽力促成双方当事人以和谐方式解决纷争。
同时该院在调解案件时重视发挥“三调联动”的作用,积极动员机关、社区、乡村组织、人民陪审员、当事人所在单位以及亲朋好友等社会力量联动调解,形成调解合力,使调解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赢得了当事人和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