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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法院出台《裁判文书质量评审标准》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杨晓珍  发布时间:2009-05-25 09:37: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分宜县法院制定出台了《裁判文书质量评审标准》,并将该标准下发到每位法官手中,作为该院法官今后制作各类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的操作规程。这是该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高制作裁判文书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该标准规定了裁判文书的制作格式、制作要求和裁判文书评判标准及等级评定。

  裁判文书的制作格式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诉讼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层次分明,语言严谨,繁简得当;裁判文书由首部、事实、理由、裁判结果和尾部五部分组成,对每个部分的制作均细化了标准、要求。

  裁判文书的评判采用百分制,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等,其中90至100分为优秀,70至8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裁判文书质量评审贯穿于案件评查过程中,由审判监督庭组织实施,评审结果每季度在全院通报一次,年终该院将根据文书质量评审情况,推荐十佳优秀裁判文书予以表彰,选出两份最差裁判文书予以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