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中级法院被评为2008年度全市县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进单位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袁子禄 发布时间:2009-04-07 09: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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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中级法院被评为“2008年度全市县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进单位”。2008年,该院党组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光伏知识等内容,高质量完成了各项理论学习任务,有力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