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03-11 10: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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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市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和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全市法院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全面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小华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指示,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丽君作了讲话。会上,市法院院长与班子成员和县、区法院院长,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逐层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区法院班子成员、监察室主任和市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提出了2009年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对人民法院权力行使的监督,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力度,以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全市法院圆满完成“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中央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根本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李丽君在讲话中指出了全市两级法院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了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要求全市法院干警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李丽君指出,全市法院要联系实际,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一是增强纪律观念,坚持党的领导。大力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深化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认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增强为民意识,坚持服务民生。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妥善处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 慎重审理因金融危机引发的相关案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妥善审理涉农案件,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三是增强务实理念,坚持开拓创新。认真对待每一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审理、执行好每一个案件,撰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处理好每一个群众来访。遵循司法活动规律,使认定的案件事实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事实,实现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有机统一。充分考虑案件裁判结果对全市工作大局的影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影响,最大限度地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四是增强自律意识,坚持风清气正。以“机关效能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和审判作风建设,强化干警的自律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司法作风,保持人民法官应有的高风亮节,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李丽君强调,要突出重点,切实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推向深入。一是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要抓住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个关键,坚持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教育干警自觉遵守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要突出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始终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确保司法廉洁。二是进一步强化检查监督。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大力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完善与审判工作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一要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二要完善司法政务管理;三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同时,强化外部监督,逐步解决体制机制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三是进一步强化廉政责任。健全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明确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负起责任。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加强对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真正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四是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办。认真抓好案件的查办,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案件,严肃查处工作中违法执行、故意拖延办案以及其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于群众反映法官违纪违法行为的线索,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核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该调离审判执行工作岗位的,坚决调离,纯洁法官队伍。五是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围绕“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的目标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有效监督和查办案件能力。要坚持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推动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注意听取和采纳他们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有效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