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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彦 袁子禄  发布时间:2008-12-12 13:21:54 打印 字号: | |
  11月20日,市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丽君主持,党组成员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讨论。

  该院政治部、办公室、行政庭等七个部门负责人围绕“如何认识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如何认识和坚持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检验标准”等专题作了发言,研究讨论了如何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实际中。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的总结,实事求是,对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所确定的方针、政策符合国情,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

学习会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明年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一是要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创新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涉农案件,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新余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要通过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通过调解民事案件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行政协调促进官民和谐。要进一步畅通诉讼渠道,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举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做好当前几项重点工作,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机关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继续抓紧抓实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案件的集中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执结率和标的额到位率。四是精心准备、周密部署明年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争取明年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通过学习讨论,全体干警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方针、政策上来,进一步坚定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信心和决心。

  会议还再次组织学习了市委书记汪德和在全市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