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志刚:刚正不阿 倾情为民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袁铁亚 杨晓珍 发布时间:2008-09-24 16: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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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志刚,现任分宜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此前,他一直在人民法庭工作,历时13年之久。
13年中,他累计办案1500余件,所办案件不仅质量高,而且社会效果好。因工作成绩突出,他连续9年被评为先进个人,2006年和200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办案质量标兵。
一
现代交通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一些无辜的家庭带来了伤害。
2007年12月,一对刘姓的夫妇刚走进姜志刚的办公室,夫妇俩就“扑通”一声跪下了。见此情形,姜志刚赶紧上前将二人扶起。原来,他们10岁的儿子,被一辆吉安的东风大卡车撞成重伤。虽然夫妻俩已经起诉了肇事司机及其所在公司,但案件从起诉立案到审结再到执行,则需要经历一段时间,可其儿子急需救治,眼下医疗费无着落,姜志刚立即向院长作了汇报,依法启动先予执行程序,并在办好审批手续后,于当日下午乘车赶赴吉安找到肇事司机,在当地党委政法委的配合下,肇事司机同意先行给付5万元。次日下午,当姜志刚等人回到分宜通知刘姓夫妇来法院领款时,夫妇俩泪流满面。在离开法院的大门时,夫妇俩双眼挂着泪水,对着法院的大门鞠躬,连连作揖,嘴里仍在叨念着:“谢谢法院,谢谢法官啦!”
二
“司法为民”不是一句挂在嘴上的华丽词语,而是要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落实到所办的每一件案子上。姜志刚十分清楚自己所肩负的责任。
福建商人冯某在分宜投资生产“放心”牌铝合金,货物供不应求。分宜某建筑公司承建的一家医院门诊部大楼,拖欠货款5.7万元。冯某一纸诉状将其告到了分宜法院。姜志刚接到案子后,与庭里的同志找到被告,在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时,被告拒绝签收,并以原告违约来为自己辩解。姜志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苦口婆心地做其思想工作,终于消除了被告的心里疙瘩签收了法律文书,待办完了一切手续后,已是下午2点多钟了,这才想起了去吃中饭。
开庭那天,被告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不到4天的时间,就清偿了所欠的货款。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冯某又先后向民二庭起诉了4起新案,民二庭都一一进行了认真的审理,且都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冯某对法院的工作十分满意,逢人就说:“企业有困难,我最先想到的就是法院”
三
姜志刚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秉公办案,严格遵守人民法院的职业道德,2006年10月,姜志刚承办了一起何某起诉分宜某铁矿合同纠纷案。案子刚到姜志刚手中,他就接到十几个电话,其中有个电话还是某位县级干部打来的。姜志刚不卑不亢,在电话里向领导作了耐心的解释,得到了领导的理解与支持。可被告软硬兼施,见这一招不灵,就打起了歪主意,深夜上门,向姜志刚送钱送物。姜志刚义正词严一一顶了回去。尔后,被告又扬言:“姜志刚是够刚强的,我们非修理他不可”。姜志刚不畏所惧,顶住压力,最终对此案依法作出了判决。被告不服,上诉中院,中院作出裁定,维持原判。
2008年5月,一位姓金的外商在分宜县做家俱买卖,与他人发生了买卖合同纠纷。这位外商几经打听,得知主审法官是姜志刚。
为探听主审法官对案件的看法,他敲开了姜志刚的家门,在聆听了姜志刚的一席话后,他觉得眼前的这位法官很熟悉法律,也很通情达理。但他还是不放心,怕自己有理也会败诉。第二次上门时,这位外商买了高档酒、香烟送上,想得到姜志刚一句肯定的答复。谁知,姜志刚拒绝了礼品,在送外商出门时,姜志刚话说得很直:“请不要给我送礼,人民法院不兴这个”。外商听了这话,心里好像比以前踏实了许多,但他还是心存疑虑。在案件开庭前一天,外商第三次拜访了姜志刚。这次他没有送礼,而是包了一个红包,里面装的全是“老人头”。姜志刚看到红包知道外商打官司的复杂心情,他为了让外商收回红包,特意从公文包里掏出一 张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十三种不得有的行为”廉政卡片,递给了外商。外商心里纳闷:“有谁不爱金钱,他不收,又是为何呢?”然而,他的担心很快就消除了。在庭审中,姜志刚依据事实和法律当庭宣判,外商赢了官司。外商这才相信,姜志刚不为金钱所动,是一个清廉的好法官。事后,这位外商给姜志刚送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清正、高尚”。
这就是姜志刚,一串串平凡的故事,一份份满意的答卷,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自己的行动做了最好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