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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监守自盗,数额巨大获刑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袁失复 贺婧  发布时间:2008-09-23 16:12:53 打印 字号: | |
  身为保安,不仅没有尽职保卫公司的财产安全,还利用值班之便,顺手牵羊,两人两次共盗走公司财产936700元。9月19日,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对被告人陈小景、钟庆锋职务侵占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陈小景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人民币上缴国库;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钟庆锋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陈小景、钟庆锋案发前均系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保安,负责不定时巡查车间、公司区域及公司的安全保卫。2007年12月的一天凌晨,被告人陈小景、钟庆锋伙同林军(在逃)利用值班之便,来到公司酸洗车间,趁无人之机,窃得硅料27公斤,赃物价值人民币56700元。2008年4月6日凌晨,被告人陈小景又在值班的时候,伙同林军、陈文君(在逃)进入制造一部四车间硅料转运仓库,窃得硅料400公斤,赃物价值人民币880000元。案发后,赃物被追缴,已归还给失盗单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小景、钟庆锋利用在江西赛维公司担任保安之便,趁无人之机,将硅料盗窃出厂,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其中,被告人陈小景参与侵占公私财物计人民币936700元,数额巨大;被告人钟庆锋侵占公私财物计人民币56700元,数额较大。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