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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群英:爱岗敬业亮巾帼风采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袁铁亚 杨晓珍  发布时间:2008-09-05 13:50:38 打印 字号: | |
  女法官袁群英,在法院工作已有14个年头了,现为分宜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十多年来,她凭着对审判工作的热爱与执着,凭着一颗公正无私的心,凭着一种顽强拼搏的精神,迈出了一串串坚实的脚印,展现了巾帼法官的风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连续八年被评为 “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办案质量标兵”, 2006年和2007年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先进个人”。

          厚积薄发勤为径

  当好一名法官,需要不断地积累、充实、丰富和提高业务交流、审判经验、专业知识、司法理念,袁群英近乎贪婪地吸纳着各方各面的知识。1994年,袁群英踏入法院的大门,就体会到学校学得知识不够用,通过四年的自学她完成了南昌大学的专科学业、本科学业;在十四年的审判工作中,她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2006年,已在民二庭工作了八年的她被调到了民一庭工作,虽说商事案件与民事案件有许多相通的之处,但民事案件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这对刚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她来说,无疑是一个挑战,她白天忙审判,晚上不知疲倦地学习各种民事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解释,认真研读各类典型案例,主动向有丰富审判经验的老法官请教、学习。因为业务知识扎实,业务能力进步快,院里每季度的业务闭卷考试总是名列前茅,每年的庭审技能竞赛总是榜上有名。天道酬勤,她先后在《人民法院报》、《新法制报》、《新余日报》以及各级法院网上发表论文、案例分析和宣传报道等文章二十余篇。

          倾心调解化纷争

  “倾心调解化纷争”这是对袁群英多年工作最好的写照。她坚持“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理念,因案施策,扎实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办案中她排除人情干扰、物质利诱,释法明理、因循利导,充分发挥女法官耐心、细心的优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她主审案件调解率高,在全市法院评比中名列前茅。

  “多年的纠纷一朝了结,是我前世积的德,才遇到你这么好的法官。”这是邱某在案件调解后对袁群英的发自肺腑之言。2006年5月,邱某因相邻纠纷将楼上的邻居张某诉至法院。袁群英接手该案后发现,原、被告不仅是邻居且是是电机厂的职工,因张某擅自在阳台上搭建厨房,造成邱某家的楼面开裂,长期渗水,在电机厂多次处理未果的情况下,邱某诉至法院。张某则称搭建厨房不只是他一家,别人不拆他家也不拆,双方已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对此,袁群英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事,而是多方做工作。一是找到电机厂领导及物业公司,要求其从维护企业内部职工团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承担楼面修复工作;二是多次找双方从“冤家宜解不宜结”、“远亲不如近邻”等方面,运用情、理、法交融等方法,背靠背地做调解工作。通过努力,双方当事人当庭和解,电机厂投入2.2万元整栋楼面进行全面整修,受到了全厂职工的好评。

          公正司法促和谐

  公正是法律的灵魂,正义是法官的生命。在从事具体的审判实践中,袁群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样做的。2007年4月,她接手审理江虹等人诉江西煤建四处劳动争议纠纷案,因江西煤建四处改制,以江虹等人擅离工作岗位为由扣除其社保费,从而引发纷争,江西煤建四处以企业改制涉及社会稳定为由言明法院不能受理此案。袁群英顶住压力,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多次深入江西煤建四处宣传讲解改制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出不能因改制损害职工的合法利益,而推卸应承担的责任,否则将会引发社会的不稳定。袁群英在召集双方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判决支持了江虹等人的诉求。此案审理后,不仅有力地促使江西煤建四处改制的顺利完成,而且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多年的民事审判工作,袁群英以调解促和谐,肩负起社会责任;以公心赢民心,肩负起法官责任;以爱心孝敬父母,养育女儿,肩负起家庭责任。她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她只是用一颗法官公正的心,用一颗女人细腻的心,辛勤耕耘在审判工作岗位上,为挽救一个个频临破裂的家庭而高兴,为唤回母子亲情而流泪,为病榻上的患者拿到医药费而欣慰……她把满腔的热情、宝贵的青春,化为对党、对人民的一颗赤胆忠心,努力实现着司法的公信、法治的权威。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