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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持刀抢劫民工 潜逃数年终落法网
作者:分宜县法院 肖力  发布时间:2008-05-27 14:27:11 打印 字号: | |
  四名年青人只因无钱上网,便对煤矿民工进行抢劫,潜逃数年后终落法网。5月26日日,分宜县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袁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相应的罚金。

  被告人杨某、袁某等人因为无钱上网,遂在一起商量,准备去抢劫其村里煤矿的民工。2006年10月1日凌晨2时30分左右,二人伙同吴某(已判刑)、李某(在逃)携带事先准备好的砍刀窜至分宜镇万溪村建桥煤矿二井工棚处,四人都用纱布蒙上脸,由吴某在外望风,杨某、袁某则与李某持刀冲进工棚内强迫六名被害人脱下衣裤,对其进行搜身,在遭遇二名被害人反抗时,杨某等人就用刀背进行殴打,共抢走现金3343元。经鉴定,一名被害人的伤势为轻微伤丙级。

  分宜县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手段,当场强行劫取他人钱财,价值人民币3343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以支持,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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