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法院开展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暨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作者: 新余市中级法院 张丽 发布时间:2008-04-10 17: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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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市法院决定从自4月10日起在本院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代表各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并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集中一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即思想发动、专题学习、自查自纠和整改提高阶段)在中院机关干警中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为使这次“大学习、大讨论”和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该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制定了开展活动实施方案。对整个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四个阶段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即:本院各部门要在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基础上,组织干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认真讨论,并围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中“六查六看”内容(一查服务大局意识,看集体观念、群众观念意识牢不牢;二查理想信念,看政治立场是否坚定、学习的劲头足不足、能力素质强不强;三查司法为民,看对待群众热不热情,帮助群众真不真心;四查工作作风,看执行指示、抓落实的作风实不实;五查组织纪律,看执行工作纪律、审判纪律严不严;六查节约意识,看节约意识强不强,以院为家思想正不正等)进行自查自纠,真正找准自身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两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日常工作人员,确保两项活动扎实开展。
三是召开动员大会,就开展好两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干警的思想认识。4月10日上午,该院召开了由全院干警参加的两项活动动员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丽君就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作了动员讲话,并就如何搞好“大学习、大讨论”暨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开展好两项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该院决定,本院宣传职能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表扬先进,督促后进,从而在全院上下营造积极向上的浓厚工作氛围;同时,开设大学习、大讨论专栏,为干警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搭建平台。
五是严肃纪律,强化作风,确保两项活动不走过场。该院规定,活动期间,由教育活动办公室对全院干警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考勤;同时,自4月10起对全院干警上、下班情况实行打卡考勤,对无故不请假或迟到、早退者要进行通报批评,以整顿机关作风纪律。
该院拟通过此次开展的两项活动,使干警素质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工作质量与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明显增强;机关作风进一步严谨,法院形象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