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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法院多项举措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
作者:分宜县法院 俞爱根  发布时间:2008-04-02 17:45:11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分宜倒法院为了提高法院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质量,将其作为提高干警全面素质的一个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配齐配强信息、宣传队伍。一是充实研究室的人员,由原先的二名配至三名,并通过竞争上岗从业务庭选拔了一名高学历、业务能力强、文字功底好的审判人员任研究室主任。二是从每个庭、室挑选了一名文字功底好、热爱写作的干警担任信息员,建立、健全了信息员网络。

  二、细化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一是将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分值由原先占目标总分的6%提高至10%,即100分。二是将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分值具体量化,即信息30分、宣传50分、调研20分,分别考核,制定不同的考核办法,改变过去将三项工作笼统考核的不合理状况。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一是明确规定凡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总分值未达到100分的,则此三项工作整体不达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部门和个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包括不得授予“立功”、“突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二是突出信息工作和党报党刊的用稿量。凡信息工作未达到基础分30分的,或宣传工作中的《新余日报》等党报党刊未完成规定上稿任务的,则视为三项工作整体不达标,实行一票否决。

  四、建立激励机制。对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制定了不同的奖励标准。奖励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大幅提高,以激励广大干警多动笔,踊跃投稿。

  五、层层分解任务。院党组将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庭、室,再由庭、室将任务分解到个人。由院党组按既定的考核办法考核庭、室,再由庭、室考核个人,形成层层考核、上下联动的机制。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