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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学发展观 引领法院工作新局面
——学习党的十七报告体会
作者:分宜县法院研究室 谢祖和  发布时间:2008-01-03 12:12:32 打印 字号: | |
  金色十月,瓜熟蒂落;秋风送爽,丹桂飘香。神州大地,处处洋溢着丰收的喜悦;举国上下,人人都心怀着欢欣的期盼。在这个收获的季节里,举世瞩目的十七大在首都北京胜利召开。

  团结凝聚力量,盛会引领方向。置身于新世纪的时空坐标上,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十七大召开之时,正是当今世界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之时,也是当代中国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之时。回顾过去的奋斗历程,我们满怀激动;展望今后的发展蓝图,我们满怀信心;憧憬未来的美好明天,我们满怀希望。十七大站在历史的起点上,紧扣时代发展的脉搏,紧随社会进步的潮流,高屋建翎,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翻开浩瀚的史册,不难发现,有一条主线贯穿于古今中外历史长河之中,这条主线就是发展。历史,以无可争议的事实告诉我们,发展,是一个民族自强不息的不尽动力,是一个国家繁荣昌盛的不竭源泉,是一个社会顽强奋进的不变主题。时代伟人邓小平曾精辟地总结到,“发展才是硬道理”,正是在这一正确思想的指引下,我国社会经济才能在较短的时期内实现了质的飞越,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进程,“快速发展”则被誉为“新时期最显著的成就”,这些成绩的取得,无不深深地镌刻着发展的印记。正是不断地坚持发展,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才能取得令人称赞的成就,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正是不断地追求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才能日渐充实,让马列主义这一放之四海皆准的理论,能够真正地融入中国国情,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和感召力,指引党领导和带领全国人民朝着共产主义社会前进。

  时代在变迁,社会在进步,民族在复兴,国家在富强。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这就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里,如何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做为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肩负的任务是,运用法律的天平,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这就要求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按照“二五改革纲要”的要求,用科学发展观引导自身工作不断前进。要落实司法理念,从坚持全局的角度出发去看问题、办事情、做工作,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便民措施,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洞察民情,解决民忧。要提升司法能力,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巩固机关作风建设成果,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强化学习机制,不断增强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要强化司法职能,及时办理各类案件,调处矛盾纠纷,规范社会秩序,力促社会稳定,确保人民能够安居乐业,全身心地投入生产建设,尽享小康社会的和谐氛围。要加强司法保障,寻求地方党委对法院业务工作的支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开源节流,将钱、财、物花在刀刃上,用在急需的地方。要深化司法改革,树立敢于创新、勇于创新的理念,优化职权配置,健全审判机制,充实审判职能,建设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审判制度。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十七大,在雄伟的《国际歌》声中胜利闭幕了,但是十七大精神早已化作春风细雨,洒落神州大地的每个角落,滋润我们每个人的心田。国家需要发展,时代呼唤发展。我们要以超越前人、超越他人、超越自我的豪迈气派,要以为民尽责、为国竭力、为党分忧的工作信念,勇往直前,奋勇争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在新的历史征程上再立新篇,再创新高,再建新功,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继续奋斗!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