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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学发展观 公正执法促和谐
——学习党的十七报告体会
作者:分宜县法院民一庭 袁群英  发布时间:2008-01-03 11:40:10 打印 字号: | |
  党的十七大,如巍巍丰碑,辉映过去,昭示未来。十七大报告全面总结了我们党过去五年所是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是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和人民得到更多实惠的五年,是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显著提高的五年,是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和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更加紧密的五年。这个总结,高屋建瓴、实事求是,凝聚了党心民意。报告又为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新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就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和谐社会明确了新目标。报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地位、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提出了对新问题的冷静思考,做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全面规划,描绘出一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更加坚定了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十七报告,受到会场内外的关注,振奋人心,催人奋进。我对报告最深的体会是,这个报告就是一份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宣言书。胡锦涛在报告中提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他进一步强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报告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定义和“四个必须坚持”,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系统回答了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同时,报告还就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我以为,这“四个必须坚持”和“四个要求”,就是我们在未来的道路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宣言书。

  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如何始终跟上时代的步伐,保持与时俱进的品质,如何应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这就给我们提出了终身学习的要求,要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学习党的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做一个“学习型”的人才,将十七大报告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中心思想,为民服务的宗旨,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去。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审判工作涉及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促进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而在工作方面要与时俱进,工作理念要创新、工作内容要创新、工作的方法更要创新。我们应立足于审判工作,坚持以维护稳定和打造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强化三种意识:一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将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审判工作实际密切结合,充分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进一步深化调解意识,运用法律手段为打造和谐社会服务,十七大报告指出: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这对我们法官的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首先多做调解工作,多做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工作,把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贯彻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其次把调解工作向前延伸,向后延伸。向前延伸,就是要了解社情民意,多了解风土人情,多深入群众,拉近和老百姓之间的距离;向后延伸,就是案件了结后对一些当事人进行回访,掌握他们的动态,看他们之间的矛盾是否得到彻底解决,当事人是否真正息诉服判。三是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把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推进审判工作的着力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审判工作的一个根本的标准。

  司法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人民法院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者,又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当前担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法官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诠释法律,传送着公平与正义,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党和国家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