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执意要离婚 丈夫动手伤人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肖力 黄爱裕 发布时间:2007-07-23 17: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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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妻子李某执意要与自己离婚,气急败坏的曹某竟用调羹将自己的妻子脸部刮伤。2007年7月13日,分宜法院判决李某与曹某离婚,使这场早就该结束的婚姻划上了句号。
2003年10月27日,李某与曹某在温州打工时经人介绍相识,同是老乡又在同一个工厂工作,两人自然有说不完的话,一来二往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热恋中的两人很快就同居生活在了一起,2004年4月19日两人正式在分宜登记结婚,同年的10月21日李某生育了一可爱女孩。之后不久,李某便带着女孩在娘家生活,由李某的父母照料。由于李某和曹某都没有正式工作,一年后,双方都各自外出打工,女孩则安置在李某的娘家继续抚育。李某和曹某由于在不同的城市打工,双方很少在一起共同生活,加上双方缺乏交流、沟通,夫妻感情日渐淡漠。同时曹某在女儿出生后就外出打工,对家里的事情不管不问,未尽做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且还常为家庭的琐事与李某吵闹,甚至大打出手,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此,李某多次找到曹某协商,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曹某均予以拒绝,并对李某大打出手,还扬言如果要离婚就报复李某全家。2007年6月8日,李某又从打工处回到家中找到曹某协调离婚一事,曹某仍然拒绝离婚,双方为此大闹起来,气急败坏的曹某便以死相要挟,并丧心病狂地用调羹狠狠地刮划李某的脸部,致使李某满脸伤痕,最终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分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曹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缺乏真正的了解。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同居,致使要某未婚先孕,匆忙结婚,是一种草率婚姻,缺乏感情基础。在婚姻生活期间,双方各自外出打工,很少在一起生活,缺乏交流、沟通。生育女孩后,曹某未尽丈夫、父亲责任,且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夫妻感情日渐产生裂痕,特别是2007年6月8日,曹某竟用调羹刮伤李某的脸,是一种家庭暴力行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遂作出李某与曹某离婚的判决。
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近年来,家庭暴力在我国呈上升趋势。国家法律的保障只是防止家庭暴力的基础,更多的是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和关注,我们应该积极面对家庭暴力的问题,制止这种卑劣的侵害发生,对受虐者伸出援助之手,协助他们及早脱离险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