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中为天平添彩——记全国“三八”红旗手熊乔
作者:渝水区法院 胡佳佳 发布时间:2006-04-17 1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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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熊乔,自到法院参加工作以来,能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热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同事的信赖、群众的好评。2006年,熊乔荣获新余市十佳平安卫士、江西省优秀法官、江西省“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善作调解 化解矛盾止纷争
熊乔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为能化解一个个纷争,她不仅在政治理论方面狠下苦功,在法学业务知识方面也丝毫没有过放松,长期的审判实践,使她炼就出了一套娴熟的审判技能,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审判过程中,能用足用活庭前、庭中、庭后逐级调解机制,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2005年4月,熊乔承办了一起离婚案,因原、被告双方系离婚后又复婚且都不愿意抚养婚生女孩,致使这起原本普通的离婚案变得十分棘手,双方当事人矛盾非常突出。熊乔在该案庭审结束后,并未按一般的做法径直进行判决,而是采取先把案子放一放,让当事人都冷净下来后再趁机进行说服教育的先“冷”后“热”法,据此来平息矛盾,帮助小孩更好地学习成长。一周后,方法果然凑效,双方当事人先后来找熊乔打探消息,看到时机已成熟,熊乔便采取“背靠背”法分别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通过对法律细心的进行解释、用感情诚心地进行沟通,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离婚的协议。
近五年来,熊乔所办的800余件案件中,调解结案率近80%,案件合格率达100%,并有多件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件。
秉承正气 不徇私情保公正
做为一名法官,熊乔选择的始终是公平与正义,即使公平与正义有时不会被他人所理解,甚至被一些亲朋好友误认为“不近人情”。“我不能拿法律来做人情”这是熊乔常说的一名话。
2005年6月,熊乔承办了一起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案,吴某患感冒后到顾某的诊所就诊,顾某给其进行了肌肉注射,当日病情平稳。次日,吴某又到刘某的诊所就诊,刘某也对吴某进行了肌肉注射,吴某回家后不久感觉右下肢麻胀痛,一个月后,吴某经检查诊断为右侧胫神经损伤。熊乔承办该案后不久,既是亲戚又是同学的陈某找到熊乔,称刘某系其舅舅,并希望熊乔对刘某予以关照,临走时,陈某还扔下一个信封,熊乔硬是将信封还给陈某。经法院申请鉴定,结果表明吴某的右下肢活动障碍与肌肉注射有关,顾某在诊疗过程中损伤的可能性难以确认,而刘某在诊疗过程中造成损伤的可能性大。面对这样一个并没明确是刘某责任的鉴定结果,陈某又再次找到熊乔,要熊乔一定要帮忙,次日,陈某还以同学聚会的名义邀请熊乔参加宴请,可熊乔并没去。案件结果以刘某不能提供证据证明顾某有过错为由判决刘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宣判后,陈某就与“不近人情”的熊乔不再来往了。
心系群众 真心为民解忧愁
“作为人民的一名公仆,就始终要将老百姓的冷暖装在心中”,熊乔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她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始终把为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作为实现自我价值的立足点,贴近群众,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被群众亲切称为“社区的贴心人”。
2005年8月,熊乔在居委会得知一个消息:一位有一儿三女的罗某正在为老伴的医疗费犯愁。原来罗某老两口是一个效益不景气厂里的退体职工,二个月前老伴患脑溢血住院,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罗某期望四个均已成家且生活尚还好的儿女还承担,可是,儿子胡某的不仅不支付医疗费,甚至不去医院看望老伴,来气的三个女儿要罗某到法院起诉儿子、媳妇,否则,她们也不再负担医疗费,其实罗某清楚,只怨媳妇不好,儿子夹在中间也难。熊乔了解情况后,当天下午就找到作媳妇的何某,在何某数落了一大通婆婆的不是后,熊乔严正地用法、用情、用理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尔后,熊乔又找来胡某、罗某,分别指出各自的过错和不足,在熊乔长时间耐心细致的劝说、解释下,罗某一家最终又得以重归于好!
熊乔就是这样一个人,时时心系着自己的工作,时时心系着老百姓的疾苦,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