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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墨重彩绘青春
——记“全省优秀法官”分宜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聂卫东
作者:分宜县法院  发布时间:2006-03-06 10:16:25 打印 字号: | |
  聂卫东,男,现年38岁,大学本科文化,在分宜法院工作已有18个春秋,他曾两度下到基层法庭,在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办公室也干过,先后担任过书记员、审判员、庭长、办公室主任等职。无论是在哪个岗位,聂卫东始终以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和对事业的无限热爱,刚正不阿,勇挑重担,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好评。特别是在办公室工作期间,他凭着一股对事业的强烈责任感和初生牛孺不怕虎的精神,求新思变,锐意进取,坚守常规又敢于突破,继承传统又敢于超越,走出了一条“法情一体,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工作路子,为全院司法行政装备工作的开展注入了勃勃生机。他先后被评为全省先进工作者、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标兵,并多次获得市、县法院的嘉奖,2005年又荣誉“全省优秀法官”称号,他的事迹在多家媒体刊载……

             另辟蹊径,探寻执法硬功夫

  记得聂卫东刚从学校毕业分配到分宜法院的时候,当时分宜法院正规法律专业毕业生的不多,院里不少同志都认为,他一定会分到一个好部门。但领导却有意安排到了离县城40余华里、交通不便、办公条件简陋的杨桥法庭锻练。当时杨桥法庭所辖业务范围很广,包括了杨桥、高岚、操场三个乡镇,毗邻宜春、上高,涉及人口13万多,辖区面积430多平方公里,治安形势复杂,自古以来宗族派别严重,械斗事故时有发生,工作难度可想而知。聂卫东却二话没说,收拾了简单的行囊,走向了工作岗位。

  初来乍到,没有任何工作经验可言。但他明白,要想成为一名称职的法官,必须得有几下硬功夫。因此,初到法庭,他就练起了功夫。

  首先是苦练“内功”。一名法官只有在掌握了娴熟的法律业务知识后方能公正司法。聂卫东把与民事审判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反复阅读,认真揣摩,同时,对庭审程序也进行了一番认真研究。经过2个多月的勤学苦炼,他很快就熟悉掌握了相关业务,对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与几乎能够逐条不落地背下来,并逐渐成长了一名业务能手,在当年全院业务知识大比武上,他一举夺魁。

  其次是苦练“腿功”。俗话说,法律无情人有情。那么,在“无情”与“有情”之间能否架起一座桥梁呢?聂卫东时常想。他没有坐等在法庭审案子,而是和法庭的其他干警一起,深入到各乡镇、村子、农家,找当地干部、群众谈心交友,摸情况。那时,他们常常每人骑辆自行车下乡入户,在杨桥法庭工作的5年,他有 1238个日子是在乡下跑,先后跑遍了36个村委会,125个自然村,走访了464家农户。和谐的人际关系,为他的庭审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各项工作开展得心应手,令同事们佩服不已。

  再次是苦练“嘴功”。杨桥法庭受理的案件以矛盾纠纷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夫妻不和导致离婚的案件居多。这些案件处理稍有不当,极易激化矛盾,让双方反目成仇,从而影响杨桥等三镇的社会稳定,为此,聂卫东开创了以调解为主,判决为辅的“杨桥模式”,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对每一个人身损害赔偿、离婚案件都要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方开庭审理,为此,没有少奔波劳累。5年里,他承办的案件达620余件,调解结案的500多件,占所办案件的80%强。在离集镇10多里路的杨桥镇观光村,有一对年近9旬的老人,因儿媳拒绝赡养被赶出家门,虽然村干部多次上门说服教育,其儿媳不但不听,还对村干部破口大骂,无奈只好到法庭求援。当时已经下班,聂卫东听到此事后,二话没说,不顾天黑路滑,带上几名法官,骑上自行车前往,就地立案,苦口婆心进行调解,对老人的儿媳动之以情,以案释法,老人的儿媳最终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向老人赔礼道歉并当场将老人接回了家。聂卫东却在回法庭的路上,因天黑路滑,山路崎岖,不慎将腰椎摔伤,至今也未能痊愈。现在杨桥等三镇的老百姓,一提到聂卫东都是赞不绝口,他们说法律是无情的,聂庭长却是个有情人。

  无论是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还是从事直接关系人生自由的刑事审判工作,聂卫东从来就没有以情代法,枉徇私情。在刑事审判庭工作的7年里,他审理了各类刑事案件400多件,年度审结率均为100%。他在负责审结分宜法院受理的第一宗县处级干部受贿案和轰动全县的严某等十人恶势力犯罪等一大批大案要案中,所表现出来的不畏软诱硬逼、一身正气的刚强品格赢得了全县上下的一致好评,全县人民无不拍手称快。特别是在审理严某犯罪团伙敲诈勒索案时,社会上一些地痞流氓曾多次打电话、写匿名信威胁他,恐吓他,说如果他较真,就要放他的血,后见招数不灵,又以他妻子和儿子相要挟,还说是如果执迷不悟,就对他妻子和儿子不客气。面对威胁,聂卫东并没有退却,严格依照法律审理,最终将他们绳之以法。此年,他被江西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敢为人先,开创案评新格局

  在法院机构改革过程中,分宜法院在原告诉申诉庭基础上分立出审判监督庭,专门审理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审判监督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前无经验可借鉴,后无熟路可走,并任命为庭长聂卫东完全要靠自己在实践中摸索。为克服案件审判监督工作的随意性,使审监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聂卫东带领全庭其他同志一道,深入调研,特别是针对法律程序、量刑依据等方面,结合分宜法院实际制定出台了《分宜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该办法对案件审理的实体和程序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评价,可操作性强,为全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审监工作中,聂卫东无论大案小案,都是一丝不苟从不放过,无论大小问题,他都追查到底绝不罢手。那年刑事庭审理了一起林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受害人家属不服到法院上访。聂卫东了解情况后立即对该案进行了复查,经过调查取证,反复研究案卷,他认为该案的确存在量刑过轻的情况,提出了重审意见。经过重审,林某被判处了有期徒刑7年,得到了应有的惩处,受害人亲属都感激不已。在审监庭工作的两年里,聂卫东共评查各类案件2000多件,查处存在问题案件400余件,再审改判案件21件,使全院的案件质量得到了整体提高,较好地保护了法律的权威,为分宜法院赢得了声誉。同行们都开玩笑地对他说:“碰上你这根筋,我们谁也不敢有半点松懈,否则就被你揪辫子了。”与此同时,他还开创了案件督查通报制度。对全院案件每月进行评查,实行逐案逐人进行通报,做到每月一报告,每季一通报,促成了全院“大立案、强审判,精审监”的审判工作格局的形成,案件质量显著提高。

            清正廉洁,做好司行苦工作

  2004年初,因工作需要,聂卫东被安排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司法行政装备工作任务繁杂,出力不出活,物质装备、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基础建设、车辆调配、来客接待等都由他负责。上任伊始,聂卫东就给自己定了个铁纪律,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要的不要,自己先筑起一道拒腐抗变的城墙。在办公室工作的两年里,他没有为自己谋取一分私利,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既当好了领导的参谋助手,又当好了院里的勤务兵,并协助全院推出了几项重大改革举措。

  首先,规范了车辆管理。为了防止“公车私用”等假公济私的用车行为,聂卫东起草出台了车辆使用制度和车辆入库制度。规定各部门用车必须严格执行“三定原则”,即定油耗、定车修、定司机,严禁超支。除了执行公务外,所有车辆八小时外务必全部入库。近年来,虽然油价飞涨,每年的用车辆也因工作量的加大而增加,但全院车辆开支却与往年基本持平,每年节约开支近2万元。

其次,制定了用膳制度。为贯彻“八个不准”、“十三个不得有”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杜绝公款吃喝现象,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聂卫东对来客招待用餐实行了“定标准、定人数、定基数”及“不打烟、不酗酒、不超支”的“三定三不”用餐制度。光来客接待用餐每年就为院里节约开支3万余元。

  作为办公室主任,聂卫东总是带头遵守院里各项规章制度,从来没有因私事用过一次单位车辆,招待过一次客人。有一次,几位高中同学得知他当上了办公室主任,特意赶来祝贺并要他请客,热情接待后,聂卫东硬是自己掏腰包买单。岁月如梭,白驹过隙,晃眼就是十七年。六千多个日子里,不管刮风下雨,上班最早,下班最迟的是他;走路小跑,说话最少,整天伏在办公桌上写得最多的是他,却从来没有听到他叫过一声苦,发过一句牢骚,请过一天假,也从未看见他向组织提过一次个人要求。也正是在这十七年,他从一个风华正茂的小伙子步入了中年,从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成长为一位成熟稳重的中层干部。是他,坚守在分宜法院这一亩三分田里,以浓墨重彩,谱写着自己绚丽的青春乐章!
责任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