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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正义的守护神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杜景柏  发布时间:2006-01-05 09:59:00 打印 字号: | |
  说起《西游记》,人们马上会想到孙悟空。作为家喻户晓的斗战胜佛,孙行者机智勇敢、顽强拼搏的作风,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最值得称道的是,孙大圣不畏强权、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精神,更是迎合了人们内心的正义感。可以说,孙悟空这一人物的成功塑造,在于他是正义的化身,是当时人们向往正义、渴望正义的精神支柱。

  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当历史的车轮将我们由同态复仇的野蛮时代载入民主、文明、法治的现代社会时,司法成为确保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正义已从人们无可奈何的幻想变为生活的实实在在,正义的化身也已不再是虚构的神话,而是宋鱼水,是蒋庆,是我们在座的各位——新时代的法官。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曾说过:“正义是在同邪恶的斗争中得来的,是一种勇敢的坚持”。的确,身披法袍,胸佩徽章,正义的行头隐喻着无数的困难和挑战需要我们面对:愚昧无知者用偏见误解法官,腰缠万贯者用金钱收买法官,投机钻营者用“恩惠”诱惑法官,以权谋私者用权力压制法官,穷凶极恶者用尖刀威胁法官。如果没有这种勇敢的坚持,我们不可能为公平的化身、正义的守护神:

  面对罪恶,我们愤然出击,因为我们牢记打击犯罪、消灭犯罪、预防犯罪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与使命。我们清楚地记得,在章建波、邹桂平等抢劫一案中,被告人作案所跨地域之广、所涉人员之多、手段之残忍、影响之恶劣,实是闻所未闻。案件起诉到我院后,被告人亲属采取一哭二闹三胁迫的方式,干扰和威胁办案法官。但是刑二庭副庭长黄小新同志,顶着压力,应难而上,在反复阅卷,逐一核实,查清案件全部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从重从快判处了三名被告死刑。同时,对被告人亲属,黄小新同志摆事实、讲法律、谈政策、说道理,对他们进行耐心的疏导,缓解了他们对立的情绪,用自己的赤诚之心捍卫着法律的尊严。

  面对弱者,我们慨然救助,因为我们深知阳光普照大地,公平惠及全体,平等才是正义的真谛。我们不曾忘记,为了让老、幼、妇、残这些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我院党组召集全院干警积极探索司法救济措施,不断完善司法救助途径,建立起了一整套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的司法救济体系。仅去年,我院实行法律援助的案件多达20余起,缓减免诉讼费60万余元,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面对孤独,我们泰然自若,因为我们懂得孤独与寂寞是法官这个社会精英群体人文情感中最好的“留白”,也是法官职业道德追求的一种灵魂的升华。适度的孤独,会使我们与世人保持距离,处在中立者的位置,独立思考,居中裁判,免受外界影响;会使我们远离世俗,摆脱名利的困扰,忠诚奉法,护守正义;也会使我们保持一份神圣与威严,保持公众信赖与敬仰法官的良好形象。

  面对清贫,我们坦然甘守,因为我们明白法官的价值不在于财富,而在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在于徽章上的那架天平。诚然,我们曾羡慕过当事人的富有、也曾迷茫失落在喧嚣、热闹的世俗风尘,但达摩神剑的正义之光时刻警醒我们:“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当然,清贫并不是我们法官的代名词,而是要我们常怀一份清醒,固守一片宁静,炼就出世人皆醉,惟我独醒,物欲横流,惟我独尊的风范,要在司法实践中演绎廉洁之美。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同志们,为了正义的名誉,让我们永做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孺子牛,因为我们是正义的守护神。
责任编辑:张丽